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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時侯我們講到警察時總是叫他們警察伯伯,
那是一種帶著又敬又畏的稱呼.

現在我們的警察己經自甘墮落成這個樣子.
要抓交通違規又不敢正大光明的站在路邊,
就這樣猥猥縮縮的躲在車後,
不時探出個頭,賊頭賊腦的樣.

之前有一次走蘇花北上,
一路上前頭都有爬坡低速下坡高速的砂石車檔著,
行至東澳平地道路時總算可以超車.
車才一超過對向就一個警察拿著DV在拍,
另一頭跑出一個警察把我攔下來.
我是雙黃線圍規超車,
警察開單我也沒得辯解.
只是他邊開還邊說,
"這東澳市區平地路面就幾百公尺,
車子常一到平地就超車,常常發生事故"
聽到這個我就火大了,我回他,
"國家沒錢,你要做業績,開單就開單,
不用講那麼冠冕堂皇的理由.
如果你們真的要防範事故發生,
在下坡終點進市區平面道路前停一輛警車在路邊,
就不會有任何一台車會在雙黃線超車,
也絕對不會有任何事故發生.
像你們這樣等人家己經超車再開攔車開單,
如果會有事故早就發生了"

我們的警察曾經被稱做是"人民保姆",
他最大功用應該是預防事故的發生,
而不是像賊一樣猥猥縮縮的躲在路邊車後面探頭探腦的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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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oukl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